黑防伪中心(2001)10 函
关于同意齐齐哈尔市防伪技术印刷厂承担防伪印刷业务的函
齐齐哈尔市工商局:
经我单位研究决定,同意齐齐哈尔市防伪技术印刷厂承担GBS防伪印刷业务,望贵单位给与办理相应手续为盼。
2001年9月11日
黑龙江省防伪技术开发推广中心